時間:2022-04-25 10:18 來源:濱湖
各社區:
根據市、區兩級紀委、農業農村局對“雙清”工作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對集體經營性資產的監督管理,有序引導集體經營性資產租賃行為向更規范有序的方向發展,努力提高經營效益,我中心委托評估機構,對榮巷街道七個股份經濟合作社經營性資產的租賃價格進行全面匯總分析,制定了榮巷街道農村集體資產租賃最低指導價(以下簡稱指導價)。
一、適用范圍
本指導價適用于榮巷街道轄區內的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經濟組織名下或全資子公司名下的集體資產。
二、制定方式
本指導價由第三方評估公司經過評估測定,具體見附件:《榮巷街道農村集體資產租賃最低標準評估明細表》。
后期新購置的資產,初始租金原則上不低于同地段市場價或同地段指導價,待指導價更新后,按新指導價執行。
涉及“一事一議”的,由社區集體資產交易審核工作小組進行預審并提出方案,提交股東代表大會表決同意,經街道審批后可適當進行調整。
三、實施辦法
1、本指導價發布前簽訂的合法合規的租賃合同,按原合同履行,到期后按本指導價或更新后的指導價出租。
2、本指導價發布后簽訂的合同原則上不得低于指導價,未經審批的租賃合同,產權交易平臺不得予以審核通過。
3、本指導價將根據上級要求和實際需求更新調整,更新后以最新版本為準。
4、本指導價從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榮巷街道農村集體資產租賃最低標準評估明細表
無錫市濱湖區榮巷街道社區財務監管中心
(代章)
2021年12月27日